在新加坡,根據《公司法》第171條,每家公司必須任命一位公司秘書,以確保遵守當地的公司法規。這位公司秘書不僅是一個行政角色,更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公司的運營和發展至關重要。
公司秘書的職責與要求
任職要求
根據法規,新加坡公司秘書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法規知識:公司秘書應具備深厚的公司法知識,熟悉各項法定申報要求及合規性。
- 居住要求:公司秘書的主要居住地必須在新加坡,這對於本地和外資公司皆適用。
- 普通居民身份:符合普通居民資格的包括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及某些工作通行證持有者。
若公司未能遵守相關法規,政府可能要求其更換符合公共公司秘書要求的秘書,這包括擁有一定的工作經驗或相關專業資格。
不符合資格的情況
根據《公司法》,以下人員無法擔任公司秘書:
- 唯一董事:若公司只有一名董事,該董事無法同時擔任公司秘書。
- 被禁任者:因未遵守法規而被剝奪秘書資格的人士。
任命及解雇程序
新成立的公司必須在六個月內任命公司秘書,且無法讓該職位空缺超過六個月。公司秘書的任命需由董事會通過決議,並且需向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提交相應的申報。
若公司決定更換秘書,通常可以通過董事會決議進行解雇,並在14天內向ACRA提交終止申請。
主要服務範疇
新加坡的公司秘書承擔多重職責,包括:
- 法定申報:處理各類與ACRA的申報,包括董事和高管的任免、年度報告的提交等。
- 維護登記:保持必要的法定登記,如股東登記、董事登記等。
- 會議管理:協助籌備董事會和股東大會,記錄會議紀要,草擬決議文等。
公司秘書的關鍵角色
顧問角色:公司秘書為董事提供專業建議,幫助他們履行法定責任,並確保公司遵循法律規範。
股東聯繫人:作為董事會與股東之間的橋樑,公司秘書需保持與股東的有效溝通,確保其意見被充分考慮。
合規官:公司秘書負責確保公司遵循新加坡的法律法規,並提供有關企業治理的建議。
受託人角色:公司秘書應保護公司的利益,避免利益衝突,並確保所有操作的透明度和合規性。
新加坡的公司秘書在公司治理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無論是確保法規遵守還是協助董事會運作,公司的成功往往依賴於這個職位的有效運作。隨著企業的發展,許多公司選擇專業的企業服務公司來提供公司秘書服務,以確保合規性並支持業務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