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公司秘書的角色和責任

馬來西亞公司秘書的角色和責任

公司秘書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秘書的任命程序必須在公司註冊後進行。本文將闡明馬來西亞公司秘書的職能和職責。

公司秘書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秘書的任命程序必須在公司註冊後進行。本文將闡明馬來西亞公司秘書的職能和職責。

馬來西亞公司秘書的要求

在馬來西亞,每家公司必須至少有一名秘書,並滿足以下要求:

  • 必須是自然人
  • 年滿十八歲或以上
  • 必須是馬來西亞公民或永久居民,且居住在馬來西亞
  • 必須是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認可的專業機構的成員,例如:
    • 馬來西亞特許秘書及行政人員協會(MAICSA):這是一個專業機構,代表馬來西亞的特許秘書和治理專業人士。MAICSA的成員通常在公司治理和相關領域具有豐富的經驗。
    • 馬來西亞公司秘書協會(MACS):這是馬來西亞的公司秘書協會,致力於促進專業知識的分享。成為MACS的會員意味著遵循專業道德和持續專業發展的目標。
    • 馬來西亞律師公會:這是馬來西亞法律從業人員的全國性協會,對於具備法律知識的公司秘書而言,該組織的會員資格可能是必要的。
    • 馬來西亞會計師協會(MIA):這是馬來西亞的會計師全國性機構,成為MIA的會員顯示出在會計和財務事務方面的相關技能。
    • 馬來西亞註冊會計師協會:這是馬來西亞的註冊會計師專業機構,對於處理財務管理和報告的公司秘書而言,具備該專業資格是有利的。
    • 沙巴律師協會:這是代表沙巴州律師的協會,對於在該州工作的公司秘書來說,成為會員可能會有幫助。
    • 砂拉越律師協會:這個協會由砂拉越州的律師組成,舉辦宣傳活動和研討會,對於涉及法律事務的公司秘書來說,成為會員是必要的。

馬來西亞公司秘書的資格限制

如果任何個人符合以下情況,則不具備擔任公司秘書的資格:

  • 未解除的破產:如個人仍在破產狀態且未獲得釋放,則不能擔任公司秘書。
  • 根據第198條的定罪:如因詐騙或不當行為被定罪,則不適合擔任秘書職位。
  • 執業許可證終止:根據第241條規定,登記官會發放證書以證明公司秘書的資格。如果未持有該證書,則無法擔任秘書。

馬來西亞公司秘書的任命、辭職或解除

任命公司秘書

根據《公司法》,公司必須在註冊後的一個月內任命秘書。任命必須經董事書面確認。每家公司至少應有一名公司秘書,但《公司法》並未限制公司秘書的數量。

需要登記的資訊包括:

  • 全名:必須與官方身份證明文件上的姓名一致。
  • 身份證明:包括護照號碼、國家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明確身份的文件。
  • 居住地址:以便提供有效的聯絡地址。
  • 業務地址(如有):如果秘書擁有與居住地址不同的商業場所,則需記錄。
  • 職業:需說明秘書的工作類型或領域。
  • 資格詳情:包括學歷、專業證書和相關專業機構的會員資格。

辭職

當公司秘書決定辭職時,需向董事會提交書面通知,說明辭職意圖。若任命合同或章程未另有規定,則在通知提交後30天內,秘書的職務將正式結束。公司需在秘書離職後14天內通知登記官,以確保公司人員變更的記錄準確。

解雇公司秘書

根據《公司法》第239條,董事會有權通過董事會決議解除公司秘書的職務。解雇決定必須符合任命信中的條款或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會需經過正式程序,通過董事會決議後才能做出解雇決定。

馬來西亞公司秘書的角色和責任

馬來西亞公司秘書的職責包括:

  • 參加董事會會議,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記錄。
  • 確保公司遵守《公司法》的要求。
  • 確保公司秘書文件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 組織年度股東大會(AGM),包括所有必要文件的準備和合規性。
  • 與股東和董事保持持續的對話,回應他們的問題和關注。
  • 向相關機關提交公司回報和年度稅務申報。
  • 更新和維護法定書籍和文件,包括成員、董事和抵押登記。
  • 向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CCM或SSM)提交最新的法定信息以確保合規。

公司董事是否可以擔任公司秘書?

《公司法》允許董事同時擔任公司秘書,但第242條規定,當某些角色需要分開時,個人不得同時擔任兩個角色。這一措施確保公司治理系統有足夠的保障,以避免利益衝突和缺乏監督的情況。

 

所有公司都必須有一名公司秘書,以執行與公司運營相關的各種職能,並確保公司遵守《公司法》和相關章程。SMEBro提供各種馬來西亞的公司秘書服務,支持企業的合規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