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稅務局於2025年4月1日正式發布本年度報稅文件,此次發放涵蓋:
- 利得稅報稅表23萬份
- 物業稅報稅表12萬份
- 僱主報稅表33萬份
並計劃於5月2日增發個別人士報稅表266萬份。
針對企業納稅人,本次重點調整體現於審計規範強化與報稅時限管理。
一、利得稅申報審計新規
報稅表填報要求:
- BIR51表格新增第7.1.1欄位,明確要求申報人勾選「賬目是否經香港執業會計師審計」
- 若選擇「是」,須同步填寫第7.1.2欄位「簽署核數師報告之執業證書編號」
實施意義:
- 強化會計師責任制:要求註冊會計師在出具報告時附註個人執業編號,提升審計報告可信度
- 防範風險機制:若出現專業失當行為,將直接影響執業資格,促使審計流程更加規範
二、報稅時限規定
一般原則:
- 報稅表發出後需於1個月內完成申報
- 過期將按階梯式罰款(首違1,200港幣→次違3,000港幣)
特殊類別公司截點:
- N類公司(結賬日2024.4.1-11.30):無延期,發文後1個月內截止
- D類公司(結賬日2024.12.1-12.31):延至2025.8.15
- M類公司(結賬日2025.1.1-3.31):延至2025.11.17
三、審計週期管理
首次審計規則:
新註冊公司可自成立日起18個月內選擇「年結日」
例:2024.5.1註冊公司可選2025.9.30為首個年結日
後續審計週期:
- 實行12個月固定週期制
- 需提前規劃確保時效性
四、零申報政策變革
自2023.4.1起實施:
- 所有存續公司均須進行法定審計
- 嚴禁空殼公司零申報
- 核數報告成為報稅必備文件
五、違規法律後果
行政處罰:
- 首違:1,200港幣罰款(14日內未處理升至3,000港幣)
- 再犯:3,000港幣罰款(14日內未處理升至8,000港幣)
連帶風險:
- 銀行帳戶凍結風險
- 稅務黑名單納入
- 最高面臨監禁刑責
六、專業審計流程
全流程管理:
理賬 → 做賬 → 審計 → 報稅繳稅
核心環節:
- 資料完整性驗證
- 財務數據交叉核對
- 四種意見類型判定(僅「無保留意見」具市場公信力)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樞紐,持續強化財務合規要求。建議企業儘早委託專業的機構(如SMEBro)進行系統性稅務籌劃,以應對日益嚴格的監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