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僱成立公司 vs 個人接案:報稅方式大不同!一文看懂關鍵區別

自僱成立公司 vs 個人接案:報稅方式大不同!一文看懂關鍵區別

“白天是公司職員,晚上用自僱公司接設計案,稅表該怎麼填?”  

這是自由工作者阿明的真實困惑——去年他將公司收入填入個人稅表的「其他收入」欄,結果收到稅務局補稅通知單!

為何香港外勞申請需求激增? Reading 自僱成立公司 vs 個人接案:報稅方式大不同!一文看懂關鍵區別 1 minute Next 一人公司省稅攻略:聰明節稅VS稅局稽查

香港稅法鐵則:  

  • 個人身份接案 → 利潤視為「業務收入」填在薪俸稅表;
  • 註冊公司接案 → 收入歸屬法人,須獨立申報「利得稅」;
  • 兩者混淆?輕則補稅,重則被罰少徵稅款3倍!  

 

 

一、自僱公司 vs 個人接案:5大核心差異  

比較項

個人名義接案

註冊自僱有限公司

法律身份

自然人

獨立法人

適用稅表

個別人士報稅表(IR56B

利得稅報稅表(BIR60

稅率

累進稅率(最高15%

兩級制(首$2M利潤8.25%

虧損處理

可抵扣個人其他收入

只能結轉抵減未來利潤

法律責任

個人承擔無限債務

股東承擔有限責任

 

 

 二、真實案例:填錯稅表的3大災難性錯誤  

 ❌ 錯誤1:把公司利潤當「個人收入」申報  

 案例: 陳小姐用「ABC Design Limited」接單賺$30萬,卻在IR56B稅表填入「自僱業務收入」。  

 後果:  

  • 利得稅短報:$30萬×8.25%$24,750  ;
  • 罰款:少繳稅款100%(首次違規)。

 

 ❌ 錯誤2:漏報董事酬金  

 案例: 吳先生從公司帳戶轉賬$10萬到個人帳戶作生活費,未在薪俸稅表申報。  

 稅局認定: 該筆屬董事酬金,需補稅+利息!  

 

 ❌ 錯誤3:零收入公司不交利得稅表  

 真相: 即使公司未營運,每年4月仍需提交BIR60表,否則可能被罰款$1,200!  

 

 

 三、自僱公司報稅正確流程

 Step 1:區分兩類收入流向  

 A:接案收入 -- B:收款帳戶?

B :進公司帳戶—C:[申報利得稅 BIR60];

B :進個人帳戶—D:[申報薪俸稅 IR56B]。

 

 Step 2:利得稅表(BIR60)填寫重點  

  1. 總營業收入;
  2. 扣除租金/廣告/專業費等成本;
  3. 應評稅利潤(計稅基礎)

 

 Step 3:薪俸稅表(IR56B)關鍵欄位  

「獨資業務」 → 必須勾選「有」並填寫公司名稱;

「董事酬金」 → 填寫從公司支取的薪資;

「受雇收入」 → 申報全職工作的薪金。

 

重要提示:  

 若公司利潤未以董事酬金形式提取,不需在個人稅表申報該利潤!  

 

四、稅局稽查3大紅燈信號(自僱公司高危區)  

1. 個人稅表未申報業務名稱  

   → 稅局比對公司註冊處資料,漏報者100%收查詢信。

 

2. 長期虧損仍持續營運  

   → 可能被認定「非真實業務」,虧損額拒認。

 

3. 個人帳戶頻繁收公司客戶款項  

   → 引發「洗錢」及「隱藏收入」嫌疑。

 

五、專家建議:兩條安全報稅路徑  

路徑1:低成本個人接案  

  • 年收入<$50萬且成本單據少;
  • 直接填IR56B4部「業務利潤」(免註冊公司)。

 

路徑2:高成長業務註冊公司

  • 需有限責任保護或計畫融資;
  • - 必須同步處理:  

  ✅ 每年提交BIR60利得稅表;

  ✅ 審計報告(縱使一人公司也要!);

  ✅ 董事支薪申報在IR56B。

 

終極省稅策略:  

保留利潤在公司(征16.5%利得稅)+ 分期提取董事酬金(享$132,000基本免稅額),可節省高達37%稅款!

 

結語:你的選擇決定稅務成本  

+ 個人接案 → 簡單但承擔無限責任;

+ 自僱公司 → 有限責任但合規成本高。

 

記住關鍵原則:  

 ✦ 資金分流 → 公司收入進公司帳戶;

 ✦ 證據留存 → 保留合約/發票/銀行月結單7年;

 ✦ 雙向申報 → 利得稅表(公司)+ 薪俸稅表(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