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失效、資金難出境,香港子女如何突破內地房產繼承困境?

遺囑失效、資金難出境,香港子女如何突破內地房產繼承困境?

這篇文章將解析香港子女如何運用繼承轉移制度,實現內地不動產的變現以及合法外匯轉出。

 

家庭情況介紹

張太太和先生早年在上海購得一套別墅,先生去世後別墅登記在張太太名下。張太太一直定居上海,由小兒子陪伴。大兒子因工作移民美國,而女兒在香港留學後定居。

張太太在臨終前立下遺囑,表達了她的遺願:

將出售別墅所得的款項進行分配。由於小兒子長期在她身邊悉心照料和陪伴,她決定將50%的遺產留給小兒子。剩餘的50%遺產,則由大兒子和女兒平均分配。遺囑為列印件,上面有張太太親筆簽名的確認。

 

案例思考 

跨境家庭應該遵照哪裡的法律?

根據中國《涉外民事法律關係適用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不動產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雖然張太太的大兒子和女兒在美國和香港,但不動產位於中國上海,所以仍然要遵照中國法律繼承。

這份遺囑有效嗎?

張太太在她過世之前立的遺囑,以及她過世時的常住地都在中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36條的規定,張太太所立的「列印遺囑」由於缺少見證人的簽名,未能滿足法定形式要求,所以被視為無效遺囑。在這種情況下,子女們必須依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進行法定繼承,這可能意味著小兒子無法獲得原本遺囑中指定的50%遺產份額。

 

香港身份如何公證?

張太太的⼤⼉⼦在美國 ,如果在2023年11⽉7⽇後辦理 ,可執⾏《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的公約》,簡稱“ 海牙認證公約”;否則需通過繁瑣的外國法律⽂書公證流程。

 

張太太的女兒住在香港,需要遵循香港身份關係證明公證的特別流程。

1.前往香港入境事務處的人事登記處,提取自己的香港身份登記證明書。

2.在香港的公證律師面前進行親屬關係宣誓聲明。

3.根據《中國委託公證人(香港)管理辦法》規定,上述材料的香港公證認證程式主要分兩步:

  1. 由中國香港地區具有委託公證資格的律師出具公證書;
  2. 由中國司法部在香港設立的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審核並加蓋轉遞章轉遞。

 

不動產變現之後,香港子女如何申請轉移出境?

繼承轉移關鍵點:

申請要求:從同一被繼承人繼承的全部財產變現之後擬轉移出境的,必須一次性申請。

申請資格:必須取得外國國籍或港澳臺身份。只是獲得綠卡或者定居外國不可以申請。

匯出策略:繼承人可以一次或者分次匯出。

購付匯額度:無上限,需要證明是現金遺產或者遺產變現。

 

繼承轉移申請人資格和身份證明文件的要求

繼承轉移申請人資格

身份證明文件

取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留權居民

1)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永久)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2)回鄉證或特區護照

臺灣地區居民

 

 

 

外國公民

1)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在臺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

2)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其他出入境證件

1)申請人持有的外國護照或其他證明其國籍的證明檔

2)申請人居住國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3)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申請人在該國定居證明

 

轉移申請、初次購匯及資金匯出流程:

 

 

總結

跨境高淨值家庭的財產傳承需要兼顧內地和香港的法律,設立合法有效的遺囑尤其重要。以下幾點值得特別關注:

專業指導:在專業人士參與或者指導下設立遺囑。

遺囑執行人:指定可靠的遺囑執行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資產配置:不動產變現週期長、費用高,建議多元化資產組合,避免單一不動產配置。

代持財產:他人代持的財產不算被繼承人名下,無法繼承。

完稅證明:保留好完稅證明,避免轉移出境困難。

 

若有任何跨境遺產繼承、遺囑公證方面的難題,歡迎隨時聯絡我們的專業律師進行免費咨詢+852 6705 9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