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港澳資本不斷進入台灣市場,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在台灣設立分公司來拓展其業務。了解設立分所需的文件和流程對於港澳投資者至關重要。本文將詳盡介紹設立台灣分公司所需的資料及步驟,幫助投資者順利完成開設程序。
設立分公司所需步驟及資料
一、中部辦公室(名稱預查)
· 所需時間:大約2至3天
· 所需資料:
o 提供1至4個公司中文名稱,並按優先順序排列。
o 明確公司主要經營的業務範圍。
o 確定公司設立的具體縣市及地區。
o 提供港澳法人執照、境內負責人及分公司經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本,若為港澳人士,則需提供護照影本。
注意事項:若經營項目為許可業務,需依相關規定準備額外資料。
二、銀行開立籌備戶
· 所需時間:當日完成
· 所需資料:
o 基資表正本,港澳人士需至移民署申請,並依據各銀行要求提供。
o 名稱預查表。
o 港澳法人執照等相關文件,需依各銀行規定。
o 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港澳人士須提供護照正本及身份證明正本。
o 公司大小章,可自行刻印。
o 負責人必須親自到場辦理。
注意事項:不同銀行所需的資料可能會有所不同,請向銀行確認。
三、商業司一(投資申請)
· 所需時間:以實際審查時間為準
· 所需資料:
o 公司大章及境內負責人章,可由專業機構代刻。
o 境內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本,港澳人士需提供護照影本。
o 境內負責人及分公司經理人的住址。
o 分公司經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本,港澳人士需提供護照影本。
o 房屋租約影本。
o 最近一期的房屋稅稅單(需完稅並有持分比)。
o 建物所有權狀,若設籍在台北市需先進行線上審查(審查時間約為7個工作日,不含假日)。
o 說明在台灣的營運資金金額。
o 港澳法人公司的執照及地址證明文件。
o 境內負責人及分公司經理人的授權書正本。
o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四、商業司二(資金匯入)
· 所需時間:以實際審查時間為準
· 所需資料:
o 公司銀行存摺的封面、印鑑頁及存入金額頁影本,三頁文件可先開立銀行帳戶,匯入資金後提供。
o 匯入匯款通知書,匯款性質為【310僑外股本投資】。
o 買匯水單,匯款性質為【310僑外股本投資】。
o 存款餘額證明。
o 會計師出具的資本額查核報告,包括營業所需資金變動表及現金營運資金明細表等。
注意事項:各銀行所需資料可能有所不同,請自行確認。
五、國稅局(稅籍登記)
· 所需時間:收文時間約2至3周,報到處理時間為單日
· 所需資料:
o 國稅局公文。
o 公司大章及負責人章,可由專業機構代刻。
o 公司發票章,可由專業機構代刻。
o 境內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o 本人須親自到場辦理。
六、銀行籌備處帳戶轉為正式戶
· 所需時間:當日完成
· 所需資料:
o 核准文及登記表正本,須依據各銀行規定。
o 公司大小章,須依據各銀行規定。
注意事項:銀行所需的資料各有不同,具體可以聯絡我們的客戶經理。
總結
港澳資本在台灣設立分公司雖然面臨挑戰,但只要遵循正確的流程並準備好所需資料,便能順利開展業務。投資者應當充分了解每個步驟的要求,並與專業機構合作,以確保整個開設過程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