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新政|內地居民攜帶行李離開香港澳門享更高免稅額,最高可達1.5萬元
個人免稅額

免稅新政|內地居民攜帶行李離開香港澳門享更高免稅額,最高可達1.5萬元

中國商務部宣布,提高內地居民旅客,來港澳兩地的行李物品免稅額度。   訪香港澳門的內地旅客免稅額由5,000提升至12,000元人民幣 香港政界曾提議調高至30,000元人民幣 港府:每年料為香港帶來額外88億港元購物消費額   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在《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機制下經過磋商,同意提高自香港、澳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稅額度,相關內容納入《CEPA貨物貿易協定》。具體措施由業務主管部門對外公布實施。   對自香港、澳門進境,年滿18歲的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2萬元以內的予以免稅放行。 同時,在設有進境免稅店的口岸,允許上述旅客在口岸進境免稅店購買一定數量的免稅商品,連同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5萬元以內,予以免稅放行。   新措施7月1日起適用於羅湖、福田(落馬洲支線)、深圳灣、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等六個陸路口岸,並將於8月1日在所有口岸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