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的避風港:揭秘香港SPV的稅務優勢
特殊目的公司

投資者的避風港:揭秘香港SPV的稅務優勢

在香港,特殊目的公司(SPV)是一種常用於保護投資者資產和進行稅務規劃的子公司。與直接投資母公司不同,SPV提供了一個獨立運營的實體,即使母公司面臨破產,也能確保投資安全。   什麼是特殊目的公司? 特殊目的公司可以是一家完全註冊的公司、受託人或合夥企業。在香港,設立SPV需要遵循《公司條例》,同時滿足一些額外要求,以保持與母公司的資產負債表獨立。   為何選擇在香港設立SPV?   金融中心地位:香港作為亞洲的主要金融中心,擁有完善的法律和金融體系,是進入中國市場的門戶。   公司架構優勢:SPV作為控股公司,可以獨立於母公司註冊,是管理中國市場的關鍵策略。   優惠的稅收制度:香港與中國大陸之間的雙重徵稅協定,為股息收入提供了較低的預提稅率。   設立特殊目的公司的要求   在香港設立SPV,需要滿足以下標準:   - 與一家在香港以外完全註冊或成立的母公司有關聯。 - 所有權必須由香港以外的非居民全部或部分持有。 - 僅作為控股公司,不得從事商業運營或其他活動。 - 不能註冊為免稅或被接受的私人公司。   雙重徵稅協定的益處 《避免雙重徵稅協定》旨在防止所得的雙重徵稅,並調整香港與其他國家之間的稅收權利,提升現有稅制的效率。   SMEBro的協助 創立SPV可能具有挑戰性,需要考慮多種因素。SMEBro在公司設立、簿記、會計和公司秘書工作方面提供專業支持,幫助客戶應對複雜的法律環境,確保業務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