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尾稅季,發現評稅通知書上的評稅結果與預期不符?其實,你有權向稅務局申請反對評稅,讓稅務主任重新評估你的應繳稅款。假如申請原因合理(例如報稅時填錯或漏報),稅務局將會作重新評估並調整你的應繳稅款。本文集中講解有關反對評稅的申請步驟以及可接受的申請理由,下次交稅前自然更留意及了解清楚。
反對評稅申請的常見原因
如果你發現應繳稅款與預期有出入,有可能因為以下原因︰
- 報稅表填寫錯誤,多報或少報稅項
- 報稅時漏報免稅額申請,例如供養父母、祖父母、子女等
- 報稅時漏報扣稅項目,例如強積金供款、個人進修開支、居所貸款利息」或「為獲取物業出租收入而支付的利息」等
- 已婚納稅人報稅時未有選擇「合併評稅」
以上情況均會影響評稅,進而影響你的應繳稅款。提出反對評稅可助你追回免稅額及扣稅項目,或修訂有關稅款計算。
如何反對評稅?
決定是否反對評稅前,先要核對評稅通知書內各項評定的收入、利潤、免稅額及扣減項目,再仔細閱讀「評稅主任附註」,了解評稅的準則、免稅額的申報要求,以及扣減項目未獲批准的原因。如果你在詳閱評稅通知書後,仍不同意評稅結果,你可考慮對評稅結果提出反對及上訴。
申請反對評稅時,除了註明你的申請原因之外,亦可附上相關文件作為支持理據。評稅主任亦有機會需要進一步的資料,以審核個案。考慮所有資料後,評稅主任將會作出裁決,反對成立的話將會修訂評稅或發出修訂評稅建議。
如果無法就反對結果達成協議,個案將轉交予稅務局局長。局長將會考慮確認、減少、增加或取消評稅,並在合理時間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你,並附上相關理由。
反對評稅申請方法
你可透過郵寄、傳真、「稅務易」或電子方式,向稅務局提交反對評稅申請。
郵寄或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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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說明反對評稅的理由,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如有)
- 未有提交報稅表而反對評稅的納稅人,須在提交反對通知書時一併提交填妥的報稅表及帳目
- 填妥IR831 表格 中有關反對評稅的部份並簽署
- 簽署後郵寄至「稅務局局長 香港告士打道 郵政局郵箱28777號」或傳真至2877 1232
稅務易
如果你已有「稅務易」帳戶,可登入帳戶向稅務局提交薪俸稅、物業稅(全權擁有的物業)或獨資業務的利得稅評稅的反對通知書。詳細步驟如下︰
- 選擇「要求修訂評稅及/或暫繳稅」
- 選擇要求修訂的評稅通知書
- 選擇「提出反對」
- 填寫反對評稅的理由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電子方式
如果你選擇通過電子方式提交申請,你可選擇填寫 PDF 表格再經電郵傳送,或透過「支援『智方便』/ 電子証書」欄目內的連結,直接填寫及提交電子表格。
電郵提交表格
- 下載「政府電子表格」IR831 PDF 表格
- 填妥表格並簽署
- 電郵至 taxctr1@ird.gov.hk
「支援『智方便』/ 電子証書」電子表格
- 點擊「IR831 反對 / 申請修訂評稅通知書」列內的「支援『智方便』/ 電子証書」連結
- 選擇「填寫新表格」
- 填妥表格,再於下一步簽署
- 得到確認通知,即申請已傳送至稅務局
申請反對評稅期限及遲交處理
如要申請反對評稅,你必須在評稅通知書發出後的1個月內向稅務局遞交申請。
如果你未能在 1 個月期限內提交反對評稅申請,你只需在填寫反對評稅申請時,於 IR831 表格內的相關欄目填寫原因。
根據稅務局資料,稅務局局長會因應下列情況,考慮是否接納逾期申請︰
- 申請人不在香港
- 申請人患病
- 其他合理原因,如因搬遷而未能如期收到稅單
甚麼時候會收到稅務局回覆?
稅務局會於 12 – 18 工作天內向申請人回覆反對通知書,信中有機會告知申請人可暫時無須繳交有問題的稅款。納稅人可依照最新安排交稅,同時等候稅局通知反對評稅的申請結果。
反對評稅個案一般會在 4 個月內處理,並向申請人發出「了結反對個案通知書」或「評稅人員決定通知書」,告知申請結果。
了結反對個案通知書
有關申請已被接納,申請人會隨通知書收到有關確認信件,包括:
- 修訂評稅通知書
- 退稅通知書
- 了結反對個案通知
評稅人員決定通知書
有關申請仍未完成,需向申請人作進一步跟進,例如:
- 要求納稅人提供額外補充資料
- 向納稅人提出建議解決方案(如建議如何修改評稅或取消反對評稅)
- 通知納稅人有關個案已交由局長做出決定
反對評稅程序
反對評稅申請的處理流程如下︰
稅務局向納稅人發出評稅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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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在評稅通知書發出日期 1 個月内提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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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局在 12 – 18 工作天内回覆反對通知書
↓
納稅人依照最新應繳稅款依時繳稅
↓
稅局繼續跟進納稅人的反對通知書,並有機會要求納稅人提供更多補充資料
↓
稅局收到補充資料後,會進一步考慮是否修改評稅或要求撤銷反對
↓
稅局會於 4 個月内通知結果,並發出「了結反對個案通知書」或「評稅人員決定通知書」
如果我的反對評稅申請被駁回,可以提出上訴嗎?
如果你不同意稅務局局長的決定,可在稅務局局長發出書面決定後的1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稅務上訴委員會書記提出上訴。上訴通知書內必須附有以下所有資料︰
- 局長的書面決定副本︰決定所依據的理由、事實陳述書和所有附錄
- 上訴理由陳述書
同時,你須向稅務局局長送達一份上訴通知書及上訴理由陳述書的副本。
所有上訴個案均會以閉門聆訊方式進行,公佈聆訊結果時,亦會保密上訴人身份。上訴人須履行舉證責任,在上訴聆訊期間提供證據及補充文件。
聆訊後,上訴委員會將確認、減少、增加或取消有關評稅額,亦可能就上訴個案提出意見後,發回給稅務局局長處理。如果上訴人最終未獲減少或取消評稅,委員會有機會要求上訴人繳付一筆不超過 $25,000 的訟費。
大家收到稅單,或想盡快清還稅款,以免日後忘記而導致被罰交額外稅款。但稅務事項繁瑣,未有留意的話,隨時忽略自己應有權益,提前了解將有助你在遇到類似情況時做出正確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