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酬金=薪俸稅?自僱老闆必懂的3條法律紅線

董事酬金=薪俸稅?自僱老闆必懂的3條法律紅線

血淚教訓:他的"生活費"為何被追稅58萬?  

張先生是科技公司唯一股東兼董事,5年內從公司帳戶轉賬200萬港元到個人帳戶,備註"股東借款"。  

稅局稽查後一錘定音:  

這些轉賬實為董事酬金!需補繳薪俸稅+罰款58萬!

稅局認定"董事酬金"3大鐵證

自僱老闆踩中任何一條,100%觸發追稅:

 

紅線1:資金流向暴露本質  

危險操作:用個人帳戶收客戶款項、備註"生活費"轉賬;

 合規方案:嚴格隔離公司帳戶,轉賬備註"董事酬金"。

 

紅線2:職能控制權越界  

稽查重點:制定員工考核、批核合同、決策業務方向;

自保關鍵:公司章程注明"董事職能不可替代"  。

 

紅線3:支付模式露破綻  

高危行為:固定每月轉賬、長期"零酬金"卻承擔公司支出;

破解之道:浮動支取+簽署董事會決議。

 

 兩大死亡陷阱:  

 "股東借款"零利息→ 直接推定為酬金!

 "服務費"無發票→ 剔除開支+罰款!

 

 三步避險實操指南  

  第一步:定性資金性質  

  • 若行使管理權→ 必須申報薪俸稅;
  • 若屬借款→ 簽協議+計年息≥4.5%(低於此利率視為酬金)。

 

 第二步:簽署法律文件  

  • 董事會決議:列明酬金計算依據(如利潤占比);
  • 股東貸款協議:注明還款期限及利息條款。

 

 第三步:跨境特別處理  

  • 內地停留<183天→ 僅需在香港繳稅;
  • 內地停留>183天→ 需在內地補繳個稅!

 

 終極避險清單  

✅ 每年更新董事會決議(一人公司也要!);

✅ 轉賬備註注明"依據XX號董事會決議"  ;

✅ 留存三證:會議記錄、銀行流水、職能說明書;

✅ 股東借款:1年內歸還並支付利息。

 

總結:  

  • 利潤50萬保留30萬繳利得稅(8.25%);
  • 提取20萬作酬金→ 薪俸稅僅8千(享免稅額);
  •  比全額提領省稅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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