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自僱陷阱!香港公司+內地客戶稅務危機

跨境自僱陷阱!香港公司+內地客戶稅務危機

真實案例:香港公司董事被追繳內地稅款$210萬!  

陳先生在香港註冊科技公司,90%客戶來自內地。為節省成本,他長居深圳居家辦公:  

 用香港帳戶收客戶款項  

每月赴港1-2天處理文件  

內地停留年均220天  

稅局稽查認定:  

構成內地“常設機構” → 補繳企業所得稅$180萬;

董事酬金屬境內所得 → 補繳個稅$30萬。

關鍵證據:  

  • 微信記錄顯示日常決策在深圳完成;
  • 電子合同簽約IP地址位於內地;
  • 出入境記錄超183天。

三條跨境稅務紅線

紅線1:你在內地有“隱形辦公室”?  

稅局認定“常設機構”的3大信號:  

  • 固定經營場所:居家辦公地址服務客戶(即使未租賃);
  • 境內簽約權:用內地IP或手機簽署合同;
  • 本地團隊:雇傭內地員工或外包服務(含兼職);

後果:  境內利潤需繳25%企業所得稅(非香港16.5%利得稅!)。

 紅線2183天規則=個稅“生死線”  

  • 停留≤183天:董事酬金僅香港繳薪俸稅;
  • 停留>183天:酬金屬“境內所得” → 內地補繳3%-45%個稅;
  • 稽查依據:出入境記錄+酒店登記+手機定位。

 紅線3:資金流動觸發反洗錢審查  

危險操作:內地客戶付款至香港個人帳戶;

合規路徑:內地客戶 → 香港公司帳戶 → 董事酬金(申報香港薪俸稅);

風險:金稅四期系統跨境監控香港股東帳戶!  

  

 跨境自僱三堵防火牆(附法律依據)  

 防火牆1:切割境內經營痕跡

  • 決策流程:重大會議在香港召開(留存機票+會議記錄);
  • 合同簽署:用香港IP的電子簽約系統(如DocuSign);
  • 客戶溝通:禁用微信/企業微信,改用WhatsAppEmail  。

 

 防火牆2:精准控制停留天數  

  • 計算週期:自然年度(11-1231日);
  • 安全閾值:≤182天(預留緩衝防意外);
  • 舉證工具:保存出入境小票+香港租約/水電單。

 

 防火牆3:重構資金管道  

  • 服務費模式:內地客戶 → 香港公司帳戶 → 支付境外服務商(如您)→ 申報香港薪俸稅。
  • 必備文件

  香港公司服務合同(注明服務在港完成);

  境外服務商發票(非內地稅局監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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