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設立非營利機構:初心、步驟與持續經營指南

在香港設立非營利機構:初心、步驟與持續經營指南

在香港這個充滿活力的國際都會,越來越多人選擇以創辦非營利機構的方式回饋社會,將理念轉化為實際行動。無論是推動環保、支持教育、關懷弱勢,還是促進文化藝術,成立一個合法合規的非營利組織是實現社會使命的第一步。

一、非營利機構的核心定義與香港法律框架

在香港,非營利組織並非一個單一的法律術語,而是一種營運狀態的概括。其核心定義在於:

  • 宗旨優先:機構成立的目的是為了推進某項社會公益、慈善、教育或社群使命,而非為成員謀取經濟利益。

  • 利潤運用:運作所產生的任何盈餘(利潤),必須全數再投資於推動其章程所列明的宗旨,絕不可分配給創辦人、董事或成員

  • 獨立實體:必須是獨立於政府之外的自治私人組織。

常見的服務範疇包括:社會福利服務、教育、醫療健康、文化藝術、環境保護及宗教事務等。

最關鍵的一點是,根據香港《稅務條例》,機構能否獲得「稅務豁免」資格,取決於其利潤是否純粹用於慈善用途。因此,從創立之初就明確並恪守公益宗旨,是享受稅務優惠、取得公眾信任的基石。

二、如何設立:選擇合適的法律實體與註冊流程

在香港,非營利機構通常選擇以「擔保有限公司」的形式註冊。

  • 為何選擇擔保有限公司? 此形式沒有股東,只有成員。各成員的責任僅限於其承諾在公司清盤時貢獻的擔保金額(通常為1港元)。這能有效保護創辦團隊免於承擔個人無限責任,且因其不涉及股份分配,從結構上確保了利潤不分配的原則。

設立核心步驟與要求:

  1. 擬定機構名稱:名稱需經公司註冊處核准,且不可使用「Limited」(有限公司)一詞。

  2. 制定章程細則:這是機構的「憲法」,必須清晰、具體地闡明機構的慈善或公益宗旨、管理架構及利潤運用方式。此文件對申請稅務豁免至關重要。

  3. 組建治理團隊:需至少委任兩名自然人董事(不可為法人團體)、一名公司秘書及一名成員。對董事和成員的國籍或居住地無限制。

  4. 提供註冊地址:必須有一個香港的實體註冊辦事處地址。

  5. 提交文件與註冊: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包括章程在內的一系列文件。在文件齊備的情況下,註冊過程通常可在約5個工作天內完成。

三、成立後的持續義務與合規要點

取得註冊證書只是開始,維持非營利地位需要持續履行法律義務:

  • 財務與稅務申報:即使獲得稅務豁免,機構仍需每年向稅務局提交報稅表,並證明其活動符合豁免條件。同時,須按時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年度申報表

  • 僱傭與薪酬:若僱用全職員工,必須遵守香港所有僱傭條例,包括支付強積金及相關稅項。支付給員工或服務提供者的報酬必須是「公平價值」的補償,而非不合規的利益輸送。

  • 維護非營利身份的核心原則

    • 機構運作必須始終與其章程中訂明的宗旨緊密相關

    • 必須避免為創辦人、董事、其親屬或任何關聯人士謀取私人利益

    • 謹慎參與政治活動:若機構的主要活動涉及政治競選或大量遊說工作,可能會危及其慈善性質及稅務豁免資格。

    • 按時提交所有法定文件,避免因疏忽而導致違規。

四、靈感啟發:非營利機構的多元形態

您的公益構想可以多種形式呈現:

  • 慈善機構:最常見的類型,如社區中心、學校、博物館、動物保護組織,專注於直接提供公益服務。

  • 社會福利組織:推動社區福祉,可在一定程度內進行政策倡導。

  • 社會倡議團體:主要透過教育、研究和公眾倡導來推動社會或政治議題的改變。

  • 私人慈善基金:通常由個人或家族出資設立,通過資助其他慈善項目來實現公益目標。

總結:以專業與堅持,守護公益初心

在香港設立並經營一家非營利機構,是一段結合理想與專業的旅程。從選擇正確的法律結構、起草精準的章程,到恪守嚴格的合規要求,每一步都是為了讓您的社會使命走得更遠、更穩。清晰的公益目標、透明的財務管理與持續的法律合規,是機構贏得社會支持、實現長遠影響力的不二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