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稽查認定:
構成內地“常設機構” → 補繳企業所得稅$180萬;
董事酬金屬境內所得 → 補繳個稅$30萬。
關鍵證據:
- 微信記錄顯示日常決策在深圳完成;
- 電子合同簽約IP地址位於內地;
- 出入境記錄超183天。
三條跨境稅務紅線
紅線1:你在內地有“隱形辦公室”?
稅局認定“常設機構”的3大信號:
- 固定經營場所:居家辦公地址服務客戶(即使未租賃);
- 境內簽約權:用內地IP或手機簽署合同;
- 本地團隊:雇傭內地員工或外包服務(含兼職);
後果: 境內利潤需繳25%企業所得稅(非香港16.5%利得稅!)。
紅線2:183天規則=個稅“生死線”
- 停留≤183天:董事酬金僅香港繳薪俸稅;
- 停留>183天:酬金屬“境內所得” → 內地補繳3%-45%個稅;
- 稽查依據:出入境記錄+酒店登記+手機定位。
紅線3:資金流動觸發反洗錢審查
危險操作:內地客戶付款至香港個人帳戶;
合規路徑:內地客戶 → 香港公司帳戶 → 董事酬金(申報香港薪俸稅);
風險:金稅四期系統跨境監控香港股東帳戶!
跨境自僱三堵防火牆(附法律依據)
防火牆1:切割境內經營痕跡
- 決策流程:重大會議在香港召開(留存機票+會議記錄);
- 合同簽署:用香港IP的電子簽約系統(如DocuSign);
- 客戶溝通:禁用微信/企業微信,改用WhatsApp或Email 。
防火牆2:精准控制停留天數
- 計算週期: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
- 安全閾值:≤182天(預留緩衝防意外);
- 舉證工具:保存出入境小票+香港租約/水電單。
防火牆3:重構資金管道
- 服務費模式:內地客戶 → 香港公司帳戶 → 支付境外服務商(如您)→ 申報香港薪俸稅。
- 必備文件:
香港公司服務合同(注明服務在港完成);
境外服務商發票(非內地稅局監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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