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詳細解釋2024年香港利得稅的計算方法,包括免稅額、不同稅率、可扣減開支以及9種豁免繳稅的情況。無論您是本地居民還是非居民,只要您的利潤源自香港,就需要了解相關規定。
一、最新消息:2023/24年度利得稅一次性減免
香港2024-25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在2023/24稅務年度,對利得稅給予全額的一次性減免,每宗申報最多可享3,000港元。此減免額適用於每個營業實體,繳納薪俸稅及利得稅的納稅人均可享有。
二、適用範圍
香港利得稅適用於所有在香港產生利潤的個人、法團、合夥企業及受託人,不論其是否香港居民。 利潤是否在香港產生是徵稅的關鍵,而非納稅人身份。 在香港以外地區產生的利潤,若未匯入香港,則毋須繳納利得稅。
三、稅率
香港利得稅的稅率分為一般稅率、兩級制稅率和特惠稅率:
稅率類別 |
適用對象 |
稅率 |
一般稅率 (適用於 2008/09 及其後的課稅年度) |
法團 |
16.50% |
法團以外的人士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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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級制稅率 (適用於 2018/19 及其後的課稅年度) |
法團 (不超過 $2,000,000 應評稅利潤) |
8.25% |
法團 (超過 $2,000,000 的部分) |
1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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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以外的人士 (不超過 $2,000,000 應評稅利潤)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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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以外的人士 (超過 $2,000,000 的部分) |
15% |
特惠税率
稅率 |
適用範圍及條件 (簡化) |
一般稅率的一半 |
短/中期債務票據 (2018/4/1前發行) 利潤及利息收入 |
合資格企業財資中心 (2016/17年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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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飛機出租/租賃 (2017/18年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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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專業再保險人/自保保險人 (2018/19年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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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保險人/保險經紀公司 (2020/21年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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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或 一般稅率的一半 |
合資格船舶出租/租賃 (2020/21年後) |
合資格船舶代理/管理/經紀 (2022/23年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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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符合資格債務票據 (2018/4/1前發行) 利潤及利息收入 |
合資格附帶權益淨額 (2020/21年後,符合指明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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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資格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家族特定目的實體 (2022/23年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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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具資格知識產權收入 (2023/4/1或之後課稅年度) |
四、計算公式及步驟
公式: 應納利得稅 = 應評稅利潤 x 適用稅率
步驟:
- 確定總收入:計算在評稅年度內從香港經營的行業、專業或業務中獲得的總收入。
- 扣除允許的開支:從總收入中扣除所有允許扣減的業務開支 (詳見下文)。
- 計算淨利潤:總收入減去允許扣減的開支後的差額即為應評稅利潤。
- 應用適用稅率:根據應評稅利潤及相關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五、可扣減開支
根據《稅務條例》,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可扣減開支:
- 商用建築翻新與維修開支:分五年平均扣除。
- 製造業機械及電腦設備投資:當年全額扣除。
- 環保設施投資:環保機器購置當年全額扣除;環保裝置投資可選擇當年全額扣除或五年內每年按20%扣除。環保車輛購置當年全額扣除。
- 折舊免稅額:工業建築及設施 (初期20%,之後每年4%);商業建築及設施 (每年4%);機械及工業裝置 (初期60%,之後按遞減價值計算)。
- 捐款扣減:向認可慈善機構或香港特區政府捐款,金額不少於HK$100且不超過調整後應評稅利潤的35% (2003/04至2007/08年度上限為25%)。
六、例子
例子一:甲公司 (電子商務)
- 總收入:HK$8,000,000
- 租金:HK$1,000,000
- 員工薪資:HK$2,000,000
- 廣告費用:HK$500,000
- 其他開支:HK$300,000
應評稅利潤 = HK$8,000,000 - (HK$1,000,000 + HK$2,000,000 + HK$500,000 + HK$300,000) = HK$4,200,000
假設稅率為16.5%,應納利得稅 = HK$4,200,000 x 16.5% = HK$693,000
例子二:張先生 (咖啡店)
- 總收入:HK$500,000
- 允許扣減開支:HK$200,000
應評稅利潤 = HK$500,000 - HK$200,000 = HK$300,000
假設稅率為15%,應納利得稅 = HK$300,000 x 15% = HK$45,000
例子三:XYZ有限公司 (貿易)
- 總收入:HK$10,000,000
- 允許扣減開支:HK$6,000,000
應評稅利潤 = HK$10,000,000 - HK$6,000,000 = HK$4,000,000
假設稅率為16.5%,應納利得稅 = HK$4,000,000 x 16.5% = HK$660,000
例子四:李太和王太 (設計工作室)
- 總收入:HK$2,000,000
- 允許扣減開支:HK$1,200,000
應評稅利潤 = HK$2,000,000 - HK$1,200,000 = HK$800,000
假設稅率為15%,應納利得稅 = HK$800,000 x 15% = HK$120,000
七、九大豁免繳納利得稅的情況
- 已繳付香港利得稅的法團所分派的股息
- 從其他應課利得稅人士所收取的已課稅利潤
- 儲蓄證利息
- 根據《借款條例》(第61章)或《借款(政府債券)條例》(第64章)發行的債券所派發的利息及所獲得的利潤;或從外匯基金債務票據或多邊代理機構港幣債務票據所獲得的利息或利潤
- 從長期債務票據所得利息收入及利潤
- 豁免利得稅的合資格債務票據(2018年4月1日或之後發行)的利息、利潤或收益
- 就指明投資計劃收取或應累算的任何款項
- 在香港存放於認可機構的存款所賺取的利息(在1998年6月22日或之後所累算的),但不包括財務機構所收取或累算歸予財務機構的
- 由2009/10課稅年度起,人民幣國債的利息和利潤
八、暫繳利得稅
稅務局會在稅務年度結束前徵收暫繳利得稅,以預繳應納稅款。年度結束後,稅務局會根據實際應評稅利潤重新計算,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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