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篇我哋分別講咗無遺囑嘅法定繼承順序同點樣立平安紙保障跨境資產。今篇補上最後一塊拼圖——稅。
好多人一聽「遺產」就即刻諗起「遺產稅」,擔心身家傳落去會被政府抽走一大截;亦有人走另一個極端,以為香港內地都無遺產稅,繼承等於零成本。兩種諗法都唔準確。本文一次過講清楚:香港同內地嘅遺產稅現狀、繼承內地物業真正嘅稅務成本、海外資產嘅遺產稅陷阱,同埋最多人中招嘅誤解。
香港有無遺產稅?——2006年已經取消
答案好直接:香港自2006年2月11日起已正式取消遺產稅。凡喺該日或之後去世人士嘅遺產,無論金額幾大,都毋須繳納遺產稅。
| 去世日期 | 遺產稅安排 |
|---|---|
| 2006年2月11日或之後 | 完全豁免,毋須繳納遺產稅 |
| 2005年7月15日至2006年2月10日(過渡期) | 遺產基本價值逾750萬港元,只徵收象徵性100港元 |
| 2005年7月15日之前 | 按舊制遺產稅計算(最高15%) |
除此之外,香港繼承嘅稅務環境非常寬鬆:
- 無資產增值稅:繼承所得資產日後升值出售,一般毋須課稅(除非構成經營性買賣)
- 遺囑或法定繼承下嘅物業轉名:一般毋須繳付從價印花稅
- 承辦成本:主要係遺產承辦處嘅申請費及授予書費用(詳見第一篇),屬行政費性質而非稅項
換句話講,喺香港,「遺產稅」呢個成本基本上已經唔存在,真正嘅成本喺時間同程序(承辦、糾紛、跨境認證)。
內地遺產稅現狀:暫未開徵,但唔等於免稅
另一個好多人搞錯嘅位:中國內地至今並未開徵遺產稅。遺產稅立法喺內地討論咗好多年,坊間亦不時流傳「即將開徵」嘅消息,但截至目前,內地並無遺產稅或贈與稅呢兩個稅種。
但係——無遺產稅,唔代表繼承內地資產零稅務成本。以繼承內地物業為例,成本主要出現喺兩個時點:
時點一:繼承過戶時
| 情況 | 主要稅費 |
|---|---|
| 法定繼承人繼承(配偶、子女、父母等) | 免契稅、免個人所得稅,只需繳付小額印花稅及登記費,另加公證費用 |
| 遺囑將物業留畀非法定繼承人(遺贈) | 受遺贈人一般須繳契稅,稅務處理較法定繼承複雜 |
時點二:繼承人日後出售物業時(真正嘅大數)
繼承回嚟嘅物業轉售,賣方一般須就增值部分繳納20%個人所得稅(以售價減去原業主當年購入成本及合理費用計算)。由於內地樓價過去多年大幅上升,呢筆20%隨時係六七位數字。
如物業符合當地「滿五唯一」等自住豁免條件,或可獲減免——但具體執行按城市及個案而異,出售前務必向當地稅務機關或專業人士核實。
一句總結:內地嘅「遺產稅」唔係喺繼承嗰刻收,而係喺你賣樓套現嗰刻,以個人所得稅形式浮現。
跨境資產稅務規劃:三地三種玩法
持有香港+內地+海外資產嘅家庭,規劃時要按資產所在地分開處理:
1. 香港資產:稅務成本最低,重點喺程序
無遺產稅、無增值稅,規劃重心係立好平安紙、理順承辦程序,以及善用人壽保險(賠償直接發放畀受益人,唔經遺產承辦,流動性最高)。
2. 內地資產:提防「出售時稅」,考慮生前安排
- 生前轉讓 vs 身後繼承:生前將物業贈與直系親屬,同樣有稅費且日後出售同樣面對20%個稅問題;直接買賣過戶畀家人喺某啲情況下反而整體稅負更低——需逐案計數
- 保留原始購房發票及契稅單:日後計算20%個稅嘅扣減基礎,文件唔齊蝕大錢
- 留意政策風向:內地遺產稅雖未開徵,但相關討論持續存在,高資產家庭宜預留調整空間
3. 海外資產:先查清楚「遺產稅陷阱」
呢個係最易被忽略嘅位——香港無遺產稅,唔代表你嘅海外資產無:
| 資產類型 | 潛在稅務風險 |
|---|---|
| 美國股票(包括經香港券商持有) | 非美國稅務居民持有美國資產超過60,000美元,或須繳美國遺產稅,稅率最高達40% |
| 英國物業 | 英國遺產稅一般就英國境內資產徵收,超過免稅額部分稅率40% |
| 其他國家物業/戶口 | 各地遺產稅、繼承稅制度差異極大,持有前應先了解 |
常見規劃工具包括:以保險或基金結構持有美股、透過公司或信託架構持有海外物業、生前分批贈與等。呢類安排涉及多地稅法,強烈建議搵專業人士度身規劃。
常見誤解:呢四個位最多人中招
誤解一:「香港仲有遺產稅,身家大就要交」 錯。2006年已全面取消,無論遺產一百萬定十億都唔使交遺產稅。
誤解二:「內地就快開徵遺產稅,要即刻賣晒啲樓」 內地遺產稅傳聞流傳多年,至今從未立法開徵。規劃應基於現行法規,而唔係網上流言;但同時亦唔應假設永遠唔會開徵——高資產家庭宜保持架構彈性。
誤解三:「繼承內地層樓完全免稅」 繼承過戶嗰刻稅費的確好少,但轉售時嘅20%個人所得稅先係重頭戲。只計繼承、唔計出售,係最常見嘅規劃盲點。
誤解四:「我用香港券商買美股,唔關美國遺產稅事」 美國遺產稅睇嘅係資產所在地,唔係戶口開喺邊。經香港平台持有嘅美股,一樣屬於美國境內資產,超過門檻同樣有申報及繳稅風險。
總結:稅唔係唯一成本,但一定要計埋
跨境傳承嘅完整規劃 = 法律程序(承辦、公證)+分配意願(平安紙)+稅務成本(本文),三者缺一不可。香港嘅零遺產稅環境係優勢,但內地物業嘅出售稅同海外資產嘅遺產稅陷阱,往往先係真正蠶食家族財富嘅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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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並不構成稅務或法律意見。各地稅制或有變動,個別情況請諮詢執業會計師、稅務師或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