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司只需幾個工作天,難的是之後那 12 個月。
香港公司註冊門檻低,市面上大量內容教人「點樣開公司」,但很少人講清楚:公司成立那一刻起,法定責任就開始計時,而這些死線分散在公司註冊處、稅務局、以及公司自己的內部紀錄三個地方,各自獨立,沒有一個部門會替你統一提醒。
最常見的情況不是老闆不想守規,而是根本不知道有這回事——直到收到催辦信、或者要開戶、賣盤、申請資助時,才發現一堆手尾。
以下按時間軸排列。
時間軸一覽
公司成立日
↓
① 持牌公司秘書 + 註冊地址(即日生效,無寬限期)
② 備存法定登記冊
③ 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 指定代表
④ 釐定首個會計參照期結束日(上限 18 個月)
↓
⑤ 會計紀錄:由第一筆交易起,保存 7 年
↓
⑥ 第一個成立周年日 + 42 日 → 首份 NAR1
↓
⑦ 商業登記證到期前 → 續期
↓
⑧ 首個會計期結束 + 9 個月 → 首次股東周年大會
↓
⑨ 年結後 → 法定審計(無交易也要做)
↓
⑩ 成立約 18 個月 → 首份利得稅報表,發出後 3 個月內交回
① 持牌公司秘書及註冊地址:成立當日即須到位
香港公司必須時刻有一名公司秘書,以及一個香港註冊辦事處地址(不可為郵政信箱)。公司秘書若為個人,須通常居於香港;若為公司,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提供公司秘書服務者亦須持有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牌照。
容易忽略的地方:註冊地址是政府所有信件的送達地址。公司註冊處的催辦信、稅務局的報稅表、法庭文件都寄到這裡。用了一個沒有人處理信件的地址,等同於自動錯過所有死線——這是第一年出事最常見的根源。
地址或公司秘書有變動,須在 15 日內向公司註冊處申報(地址用表格 NR1,公司秘書用 ND2A)。
② 法定登記冊:成立後即須備存
公司須自成立起備存並持續更新以下登記冊,存放於註冊辦事處或已申報的指定地點:
- 股東名冊(Register of Members)
- 董事名冊
- 公司秘書名冊
- 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紀錄
- 押記登記冊(如有)
容易忽略的地方:很多新公司只有一份成立文件包,之後從未更新過。到要轉股、開戶或做盡職調查時,才發現股東名冊從來沒有填過,無法證明誰是股東。
③ 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
香港成立的公司須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並委任至少一名「指定代表」,以便執法人員查閱。「重要控制人」一般指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 25% 或以上股份或表決權,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力的人士。
- 登記冊須存放於註冊辦事處或已申報的指定地點
- 資料有變動,須於知悉後 7 日內更新
- 未有備存或更新屬刑事罪行,公司及每名責任人最高可被罰款 $25,000,持續違例另有每日罰款
容易忽略的地方:SCR 不會出現在任何公開紀錄,也沒有部門會主動查問,因此是最常被完全遺忘的一項,直到執法人員或銀行要求查閱。
④ 首個會計參照期結束日:一個決定牽動全年
董事可自行釐定公司首個會計參照期的結束日(即「年結日」),由成立日起計,實務上不會超過 18 個月。
這個決定會連帶影響:審計時間表、首份利得稅報表的涵蓋期間、以及日後每年的報稅延期類別。常見選擇為 3 月 31 日或 12 月 31 日。
容易忽略的地方:不少公司從未正式決定年結日,拖到收到報稅表時才臨時決定,結果第一期帳目跨度不合理,要重做或拆期。第一年就把年結日定下來並寫入董事會決議,是成本最低的一步。
⑤ 會計紀錄:由第一筆交易開始,保存 7 年
公司須備存足以顯示及解釋交易、並可隨時合理準確地披露財務狀況的會計紀錄。《稅務條例》另要求業務紀錄保存 最少 7 年。
須保存的包括:銀行月結單(每個戶口、每個月,不可跳月)、銷售發票、供應商單據、開支收據、租約、薪酬及強積金紀錄、合約。
容易忽略的地方:第一年交易少,老闆多數靠記憶或用個人戶口代收代付。到年結做審計時,核數師無法核對現金流,只能逐筆追問——審計費昂貴的主因通常不是公司規模,而是單據亂。 公私帳混用更會令核數師難以判斷哪些是公司交易。
⑥ 首份周年申報表 NAR1:周年日後 42 日內
本地私人公司須於成立為法團之日的周年日後 42 日內,向公司註冊處遞交周年申報表(NAR1)。
兩個常被搞錯的重點:
- 公司成立當年無須遞交 NAR1,第一份是在成立日後第一個周年日起計 42 日內。
- 公司註冊處不會主動寄紙本提醒(稅務局會寄報稅表,註冊處不會)。可自行在註冊處電子服務登記周年申報電子提示。
收費與罰則
| 遞交時間 | 登記費(私人公司) |
|---|---|
| 周年日後 42 日內 | $105 |
| 超過 42 日至 3 個月 | $870 |
| 超過 3 個月至 6 個月 | $1,740 |
| 超過 6 個月至 9 個月 | $2,610 |
| 超過 9 個月 | $3,480 |
處長無酌情權豁免較高登記費,沒收到提示不是理由。此外,公司及每名責任人(董事、公司秘書、經理)可被檢控,最高罰款 $50,000,持續違例每日另加 $1,000。
沒有營業也要交。 唯一的豁免是正式註銷,或依法申報為不營運公司。
⑦ 商業登記證續期
商業登記證有效期為 1 年或 3 年,到期前須續期。稅務局一般會在到期前寄出繳款通知書,金額按政府當年公布的登記費及徵費計算。
容易忽略的地方:
- 繳款通知書寄到註冊地址,地址無人處理即等於漏掉。
- 逾期繳付須另繳罰款,而且商業登記證過期會直接影響銀行戶口、投標、申請政府資助及與客戶簽約——多數商業對手會要求有效 BR 副本。
- 若選了 3 年期證書,中間兩年沒有任何通知,更容易忘記到期日。
⑧ 首次股東周年大會(AGM)
私人公司須在首個會計參照期結束後 9 個月內舉行首次股東周年大會,其後每個財政年度亦須舉行。
可豁免的情況:全體成員一致書面決議可省去舉行 AGM;單一成員公司亦無須舉行。但即使豁免,經審計財務報表仍須送交每名成員省覽,這一步不能省。
容易忽略的地方:一人公司常以為「自己一個人開會冇意思」而完全不做紀錄,結果連帶董事會決議、財務報表通過紀錄都是空白,日後審計、轉股或賣盤時無法提供。
⑨ 法定審計:無交易一樣要做
所有香港有限公司的財務報表,均須由持有香港執業證書的會計師審計。香港沒有「零申報就不用審計」這回事——即使公司全年沒有任何交易,仍須出具審計報告,只是內容為零、收費通常較低。
審計一般需時 2 至 6 星期,視乎單據齊備程度。
小型法團的簡化安排:符合條件的小型私人公司可按《公司條例》編製簡明財務報表;報稅時,營業額不超過指定門檻的公司可先不附交審計報告及稅項計算表,但審計本身仍須完成,並須填報核數師姓名及報告簽署日期。這是一項申報上的簡化,不是審計豁免。
容易忽略的地方:把「不用隨報稅表附交審計報告」誤解為「不用做審計」,是第一年最昂貴的誤會——因為問題通常要到第二、三年被稅務局查詢時才浮現,屆時要一次補做多年審計。
⑩ 首份利得稅報表:成立約 18 個月後發出
稅務局一般在公司成立約 18 個月後發出首份利得稅報表(BIR51)。
- 首份報表須於發出日起 3 個月內交回(較常規的 1 個月為長,因為顧及新公司需時完成首次審計)
- 首份報表一般不獲再延期,即使已委任稅務代表
- 須連同已審計財務報表及利得稅計算表一併提交
- 其後每年 4 月第一個工作日大批發出,一般 1 個月內交回;已委任稅務代表並登記整批延期者,可按結帳日類別獲延期
容易忽略的地方:18 個月看似很遠,但倒推回去——要先完成年結、整理全年單據、交核數師審計、再填報表——實際可用時間遠比想像少。公司在第一年沒有做帳,幾乎肯定會在這一步卡住。
未按時提交的後果:可被罰款 $10,000,並可被加徵相等於少徵稅款 3 倍的罰款;稅務局亦可能直接發出估計評稅。
額外三項:第一年如果請人
一旦聘用第一名員工,另有三條獨立死線同時生效:
| 項目 | 死線 |
|---|---|
| 僱員補償保險(勞保) | 員工上班第一日前已須生效 |
| 強積金登記 | 入職後 60 日內 |
| IR56E 新聘僱員申報 | 入職後 3 個月內 |
最多人搞錯的一件事:NAR1、BR、BIR51 是三件不同的事
| 文件 | 交給誰 | 申報什麼 | 時限 |
|---|---|---|---|
| NAR1 周年申報表 | 公司註冊處 | 公司架構:董事、股東、秘書、地址 | 成立周年日後 42 日內 |
| 商業登記證續期 | 稅務局商業登記署 | 業務登記狀態 | 證書到期前 |
| BIR51 利得稅報表 | 稅務局 | 公司賺蝕及應繳稅款 | 首份為發出後 3 個月內 |
三者各自獨立,交了其中一樣不代表其他已完成。這是新公司第一年最常見的認知誤區。
第一年 Compliance Checklist
成立後首月
- 確認公司秘書持有 TCSP 牌照
- 確認註冊地址有人實際處理信件
- 備妥並存放全套法定登記冊
- 設立重要控制人登記冊並委任指定代表
- 以董事會決議訂明首個年結日
- 開立公司銀行戶口,停止公私帳混用
- 建立單據存檔方式(按月分類,電子備份)
持續每月
- 保存所有銀行月結單,逐月不跳期
- 收齊銷售發票及開支單據
- 如有僱員:按時計糧、供強積金、備存工時及假期紀錄
關鍵日期(建議寫入日曆並設提前提醒)
- 成立周年日前一個月:準備 NAR1
- 商業登記證到期前一個月:確認續期
- 年結日後即時:整理全年帳目交核數師
- 年結後 9 個月內:AGM 或書面決議並送交財務報表
- 成立第 17 個月:確認審計進度,準備首份利得稅報表
任何時候有變動
- 董事、公司秘書變更 → 15 日內遞交 ND2A
- 註冊地址變更 → 15 日內遞交 NR1
- 重要控制人變動 → 7 日內更新 SCR
- 股權變動 → 買賣單據 2 個工作天內加蓋印花,並於下份 NAR1 反映
FAQ
Q1:公司第一年完全沒有營業,是不是什麼都不用做? 不是。NAR1、商業登記續期、審計、利得稅報表全部照樣要處理,只是內容為零。唯一能停止這些責任的方法是正式註銷公司。
Q2:沒有收到公司註冊處的提醒,遲交可以免罰嗎? 不可以。註冊處不會主動寄紙本提醒,處長亦無權豁免較高登記費。建議登記電子提示並自設日曆提醒。
Q3:報稅表還未收到,是不是不用做帳? 不是。報稅表只是申報的觸發點,做帳及審計的責任由第一筆交易起已經存在。等收到表才開始整理單據,通常時間不夠。
Q4:可以自己做審計嗎? 不可以。審計報告須由持有香港執業證書的會計師簽署,公司自行編製的帳目不構成審計報告。
Q5:年結日可以更改嗎? 可以,但須按《公司條例》程序處理,並會影響會計期長度及報稅安排,頻繁更改會引起稅務局查詢。建議第一年就定好並長期沿用。
Q6:如果已經漏了幾項,現在補救來得及嗎? 多數情況可以補救,但成本按時間遞增——NAR1 逾期費用分級跳升、審計要一次補做多年、稅務方面可能面對估計評稅。發現問題後越早處理,代價越低。
SMEBro 為香港中小企提供公司秘書、公司架構安排及會計服務,可協助新成立公司檢視周年申報、法定登記冊、審計及報稅時間表的安排是否合適。如有需要,歡迎與我們聯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