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的法律迷宮:香港帳戶在國內法院的認定難題
executor of will

遺產繼承的法律迷宮:香港帳戶在國內法院的認定難題

題註:遺產糾紛中,知道具體帳戶與開戶行、甚至餘額的香港銀行帳戶,國內法院是否必須處理?   案情簡介: 崔藍,一位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的前中國公民,於2017年在美國逝世。其複雜的家庭關係包括前妻所生的兒子崔綠、非婚生子女崔紅、崔橙以及與季紫所生的女兒崔黃。崔藍過世後,在香港中國銀行的帳戶和保險箱成為繼承糾紛的焦點。   圖 崔藍遺產繼承案-人物關係圖   一審法院: 一審法院認定,由於崔橙為美國公民,崔綠、崔青為澳洲公民,本案為涉外繼承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一審法院對本案具有管轄權,並確認中國內地法律為解決本案爭議的準據法。一審法院亦指出,崔藍最後一份公證遺囑有效,但關於香港中國銀行帳戶的分割主張因證據不足而未獲支持。   二審法院: 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的判決,認為崔紅、崔橙所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實香港中國銀行帳戶的存款現狀和保險箱內的具體財產,因此不支持其分割財產的主張,並建議當事人另尋合法途徑解決。   律師點評: 律師指出,中國法院在處理繼承案件中的境外財產時,往往只處理可以折價沖抵的銀行存款。由於跨國執行的難題,國內法院傾向於不直接處理境外財產的確權析產。然而,如果能以人民幣計價確認境外財產存在,且當事人雙方確認相關金額,國內法院可以透過給付折抵的形式間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