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香港兩地遺產繼承,內地香港適用准據法如何判定?
hong kong inheritance

內地、香港兩地遺產繼承,內地香港適用准據法如何判定?

——再審申請人珍家人等與被申請人甄先聲,原審原告甄小薇、甄小星繼承糾紛一案   (一)基本案情   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被繼承人珍妮與其夫甄先聲,以及子女甄小薇、甄小星先後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並在香港居住。自2003年7月起,珍妮在香港和汕頭市兩地均有居住,但其丈夫以及未成年子女均一直在香港居住,且根據珍妮的病歷資料,珍妮在汕頭市確有生病住院的事實。該案中歸納爭議焦點為:   1.被繼...
法域碰撞:香港遺產管理人內地房產權繼承大案
內地 繼承 無 遺囑

法域碰撞:香港遺產管理人內地房產權繼承大案

獲香港法院的遺產管理人委任,可以在國內以自己的名義應訴及要求房產過戶。 (一)基本案情 2013年,齊正通過山水公司介紹,同意以17萬元購買方傑的商鋪,先支付1萬元定金,餘款16萬元定於2014年2月20日前付清,並辦理轉名手續。同年2月13日,雙方簽署《買賣協議》和《委託書》,方傑將商鋪全權委託給齊正管理,直至相關手續完成。齊正按約支付了全款及4000元仲介費,並接收了商鋪,但未辦理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