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法律 | 香港地區的遺囑認證,在內地有效嗎?
中國遺產繼承

跨境法律 | 香港地區的遺囑認證,在內地有效嗎?

在“一國兩制”框架下,香港和內地法律體系存在差異,跨境遺產繼承案件的處理需要特別謹慎。本文將探討香港法院認證的遺囑在內地是否有效,並分析相關法律依據。
大灣區跨境遺產傳承:港澳居民如何繼承內地不動產?
不動產繼承

大灣區跨境遺產傳承:港澳居民如何繼承內地不動產?

隨著大灣區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港澳居民在內地擁有不動產。然而,當面臨遺產繼承問題時,許多人卻對內地法律和流程感到困惑。本文將以一個真實案例為例,詳細解說港澳居民如何辦理內地不動產繼承,並提供一些實務建議。 案例: 一位香港居民希望繼承其父親在內地深圳、東莞等地的五套不動產。這些房產均有房地產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但其中一套的登記權利人除了父親之外,還包括其母親(即客戶的奶奶)。這類情況在跨境遺產繼承中並不少見,也增加了辦理的複雜程度。 法律依據: 根據中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和相關司法解釋,內地不動產的繼承適用內地法律。因此,港澳居民辦理內地不動產繼承需要按照內地相關法律法規進行。 辦理流程: 查詢所需文件:首先,需要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查詢辦理港澳居民不動產繼承所需的文件。 準備相關文件:根據各登記部門的要求,準備相關文件,包括身份證、戶口本、死亡證明、遺囑等。 公證文件:需由具備中國委託公證人資格的香港律師行辦理公證,包括《親屬關係及遺囑情況說明書》、《放棄遺產繼承說明》(如需)以及授權公證。 查冊及訴訟:持授權文件到不動產所在地辦理查冊,確認房產權利狀況。如有糾紛,則需要訴訟解決。 繼承公證:根據查冊情況及相關文件,到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 過戶登記:持繼承公證文書及相關文件,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繼承過戶登記。 注意事項: 跨境遺產繼承涉及多個部門,包括香港律師行、內地律師、不動產登記中心、稅務局、公證處等,需要相互協調配合。 涉及法律和稅務知識較多,建議諮詢專業人士,避免因流程不熟悉導致遺產繼承失敗或損失。 結語: 跨境遺產繼承涉及法律、稅務、文化等多方面因素,需要專業人士的協助才能順利完成。希望本文能幫助港澳居民更好地了解內地不動產繼承流程,並為家族財產傳承做好準備。
疫情之下,家族跨境繼承真實案例剖析
不動產繼承

疫情之下,家族跨境繼承真實案例剖析

案例一:沒有遺囑的跨境繼承案例背景: 一位香港居民先生不幸離世,留下妻子、子女和年邁的父親。由於先生沒有留下遺囑,且擁有分佈在香港、中國大陸和加拿大的資產,其家人面臨著複雜的跨境繼承難題。   困境重重: 法律適用: 先生的家人都是香港身份,但先生長期居住地和死亡地尚待確認,究竟適用哪裡的法律進行遺産分配? 繼承權: 不同法律管轄區的繼承法規定不同,誰有權繼承先生的遺産?如何分配? 資產認定: 哪些資產屬於被繼承資產?如何區分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 跨境流程: 如何處理境外和境內的資產繼承?   關鍵點分析: 居住地和死亡地: 決定適用哪裡的繼承法。例如,如果先生長期居住在內地,即使持有香港身份證,也可能被視為內地稅務居民,適用內地繼承法。 資產類型: 不動產的繼承需要遵守資產所在地的法律。例如,先生在中國大陸有房產,則需遵守中國大陸的繼承法。 家族關係: 先生的父親、妻子、子女都是法定繼承人,但不同法律對他們的繼承比例有所區別。   案例分析: 假設先生經常居住地為香港,則其在香港的固定資產和金融帳戶將根據香港繼承法進行分配。 香港繼承法: 配偶將先獲得50萬港幣,剩餘財產與子女平分。 假設先生在中國大陸和加拿大也有房產: 中國大陸繼承法: 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房產平均分配。 加拿大繼承法: 配偶和子女為繼承人,配偶先獲得固定金額,剩餘部分與子女平分。   重要提醒: 中國大陸繼承流程: 無論是否有遺囑,都需要進行繼承權公證,所有繼承人必須到場,並知曉繼承事宜。 放棄繼承: 若有繼承人放棄繼承,需要進行放棄繼承公證。 跨境繼承: 需要先獲得中國大陸的法定繼承權公證,才能在境外進行繼承手續,例如動用境外帳戶、變更資產關係等。   應對措施: 收集資料: 整理先生的居住地、死亡地、資產類型和所在地等資訊。 諮詢專業律師: 瞭解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合理的繼承方案。 處理流程: 根據不同法律管轄區的規定,分別進行遺産繼承和資產分配。 溝通協調: 與所有繼承人保持良好溝通,避免因繼承問題產生矛盾。     案例二:遺囑信託——執行中的難題案例背景: 一位香港居民女士,全家過去長期居住在香港,因與以色列有生意往來,在疫情期間無法回到香港,目前全家都居住在以色列。其先生和孩子持有以色列護照和香港居民身份證,祖籍是福建人。近期,由於先生身體健康狀況出現問題,且每況愈下,先生擔心自己不久於人世,於是開始思考以後的安排,並在弟弟的勸告下,寫了一封遺囑。   遺囑內容: 先生將公司股權的75%給到自己的太太(當事人),股權的25%贈給自己女兒(當事人與其生育的女兒,今年11歲);將其公司帳戶內的現金資產80%也留給自己的女兒,但要求由自己的弟弟負責設立信託,將給予女兒的所有資產放入信託,受益人是女兒,弟弟負責監督和管理該信託一直到女兒年滿21周歲;現金資產剩餘的20%直接給太太(即當事人)。   當事人的困惑: 對於信託設立的過程以及管理方式進行諮詢,信託公司能否管理受託資產?如何保障信託資產的安全性? 由弟弟設立信託的話,當事人是否能監督信託?因為擔心信託資產被弟弟挪用。   專業分析: 這實際上是一個遺囑信託的案例。先生尚未去世,但他處於一個重病的狀態下,立下遺囑並明確寫了希望他弟弟幫他的女兒在香港設立信託,幫女兒管理信託資產直到女兒21周歲,再轉到她女兒名下。對於這個案例的處理,我們建議以下步驟:   確定適用法律: 首先,需要確認應該適用哪裡的繼承法。由於先生和家人長期居住在香港,且先生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初步判斷應適用香港法。但由於先生目前在以色列,且擁有以色列護照,可能需要進一步確認先生的國籍和居住地,以確定最終適用法律。 遺囑繼承權: 確定了適用的繼承法才能明確法定有權利的繼承人有哪些。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才能根據遺囑來執行資產。 遺囑執行人: 需要有遺囑執行人來執行遺產,走遺囑繼承的流程,把資產分配出來。只有當遺囑受益人拿到了資產,才能談信託的設立問題以及信託角色安排等問題。 信託設立與管理: 信託內的資產十年後能否順利給到女兒?這個問題涉及先生的弟弟能否按照逝者的遺願設立信託並且將信託資產管理好。我們建議當事人想辦法跟先生溝通,為了對女兒權益的保護,讓當事人參與成為遺囑的執行人,並參與信託設立,至少要當信託一個保護人。 信託公司管理: 信託公司可以管理受託資產,但需要選擇信譽良好的信託公司,並簽訂明確的信託協議,以保障信託資產的安全性。 監督信託: 當事人可以通過信託協議,要求信託公司定期向其提供信託資產的報告,並保留監督信託的權利。   建議: 建議當事人盡快諮詢專業的律師和信託公司,瞭解相關法律法規和信託運作機制,制定合理的遺產規劃方案。 建議當事人與先生溝通,共同決定信託的設立和管理方式,確保信託的有效運作和女兒的利益。 建議當事人保留信託的監督權,定期瞭解信託資產的狀況,以保障信託資產的安全和女兒的利益。   案例三:生前解決跨境資產繼承案例背景: 一位客戶的父母長期居住在中國,但孩子在美國上學、工作,父母每年在美國和中國之間往返。受疫情影響,他們於2020年一直沒有回到中國。不幸的是,2021年初,他們兩位先後離開人世。   家庭關係: 夫妻二人都有父母、兄弟姐妹,只有一個孩子。   法律和稅務問題: 父母身故地在美國,涉及美國遺產稅。 父母長期居住地在中國,家庭關係在中國。   資產狀況: 中國有固定資產。 內地和香港有企業。 內地和香港有金融資產。 美國有固定資產。   案例分析: 由於父母身故地在美國,且涉及美國遺產稅,需要根據美國法律進行遺產分配。同時,父母長期居住地在中國,家庭關係也需要考慮中國法律。此外,他們在中國、香港和美國都擁有資產,需要分別處理不同地區的資產繼承。   解決方案: 我們在四年前已經幫助客戶做好遺產規劃,避免了跨境繼承帶來的二次傷害和影響,將資產平滑地給到美國的孩子。具體方案如下:   梳理和分析資產: 梳理父母名下所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公司股權、金融資產等。 分析資產的屬性,例如,哪些資產需要繳納遺產稅,哪些資產需要根據不同地區的法律進行處理。   資產整合: 減少固定資產,例如,出售部分固定資產,將資金轉移到其他資產。 合併公司股權,將多家公司合併成一家,簡化管理。 合併金融帳戶,將分散的金融帳戶合併成一個,方便管理。   設立離岸信託: 設立離岸信託,持有金融資產和公司股權。 將信託受益人指定為孩子,以確保資產的傳承。   草擬遺囑: 草擬遺囑,明確指定受益人,避免遺產分配產生爭議。 在遺囑中明確信託的設立和管理方式,確保信託的有效運作。   案例結果: 由於提前做好遺產規劃,客戶的父母去世後,孩子順利繼承了父母的遺產,沒有受到跨境繼承帶來的二次傷害和影響。   從上述三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發現,在跨境繼承的時候隱含了諸多複雜的問題。如果無遺囑繼承的話,更是在尚未癒合的傷口上撒把鹽,不僅手續麻煩,往往也可能對在世的家人造成傷二次害。跨境家庭或者家族應該提早進行家族傳承規劃和遺產安排。
無立遺囑,父母在內地留下的房子,我該怎麼繼承?
內地繼承期限

無立遺囑,父母在內地留下的房子,我該怎麼繼承?

對於許多早年移居香港的人來說,這是一個常見的困擾。父母在內地留下的房產,如何才能順利繼承?跨境遺產繼承,不僅涉及法律程序,更牽扯著親情和責任。   案例: A先生早年移居香港,父母在內地留下一套房產,但未留下遺囑。根據中國法律,A先生和妹妹B女士是父母遺產的法定繼承人。B女士希望A先生回國辦理繼承手續,但A先生卻面臨著許多疑問: 如何證明我的繼承權? 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需要多少費用? 可以委託他人代辦嗎?   跨境遺產繼承,你可能遇到的問題: 法律適用: 遺產繼承涉及中國法律,但身份証明文件可能在香港,如何銜接? 程序繁瑣: 跨境辦理需要公証、認証、翻譯等多個環節,如何避免走冤枉路? 溝通困難: 與內地相關部門溝通存在語言和文化差異,如何確保順利辦理? 費用不透明: 涉及多項費用,如何預算?如何避免額外支出?   解決方案: 確定繼承人身份和資格: 提供香港身份証、港澳通行証等有效身份証明文件。 提供出生証、結婚証等與被繼承人關繫的証明文件。 根據中國法律,確認您的繼承順位和資格。   辦理証明文件的公証、認証手續: 香港形成的証明文件需要辦理公証、認証手續,確保文件在內地有效。 尋找專業的公証機構,避免因手續不全導致延誤。   進行繼承權公証: 向內地公証機構提交相關証明文件,取得繼承權公証書。 公証書是您在內地進行財產權屬變更的重要法律文件。   以下爲辦理繼承權公証通常所需的文件材料:     序號 文件案名稱 備注 1 繼承人的授權委託書 如委託律師或相應代理人代爲辦理,需提供該項文件。 2 繼承人身份証明文件 如護照、身份証、戶口簿等。 3 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繫証明 如戶口簿、結婚証、出生証、公証書等。 4 被繼承人的死亡証明材料   5 相關財産証明文件 如不動産權証書、銀行存款証明等。 6 如有遺囑,需提交經公証的遺囑   7 繼承人關於遺産分割的協議 如繼承人對於遺産分割無法達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分割。 8 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辦理財產權屬變更手續: 持公証書及証明文件,前往稅務部門辦理免稅/完稅手續。 前往房管局等相關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辦理上述手續所需要的具體文件材料,需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分析而定,以上僅爲一般情況下所需的文件材料。)   費用說明: 外國律師及公証認証費用 中國公証費 過戶稅費 中國律師代理費 律師辦案費用   內地律師服務內容: 對案件涉及的財産進行調查,如對不動産進行查冊,核實産權情況; 就客戶的繼承權及處置方案提供法律意見及建議; 協助客戶與其他繼承人達成繼承協議/遺産分割協議; 協助客戶辦理繼承手續所需提供的身份証明、繼承關繫証明及授權委託書在外國的公証認証手續; 代表客戶在中國內地相關政府部門辦理該物業的繼承及過戶手續; 協助客戶接收、管理、出租及轉讓繼承的財産; 協助客戶收取轉讓繼承的財産獲得的現金,並向外匯管理局申請購匯匯出客戶指定的境外銀行賬戶。   跨境遺產繼承,專業律師團隊是您的最佳幫手! 面對跨境遺產繼承的複雜流程和法律問題,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可以幫助您: 了解相關法律法規 避免走冤枉路 節省時間和精力 保障您的合法權益